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消債更字第11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6 月 27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消債更字第110號聲 請 人 林佩芳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7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毛彥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7 日書記官 張芝婷 附件: 一、預納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4,730 元(依聲請人陳報之債權人10人,連同債務人,合計11人,暫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11人×10份×43元=4,730 元)。 二、詳細說明聲請人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事,並請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三、聲請人聲請前2 年(自民國105 年3 月20日起至107 年3 月20日止)之財產變動狀況:包含就不動產、動產所為之所有有償(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無償(贈與、第三人清償等)行為所生之財產變動;倘於該段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應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坐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買賣契約等)相關資料;如有終止保險契約,應陳報終止日期、領取解約金數額;最近5 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四、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應表明至少下列事項,並提出證明文件: (一)財產目錄:於107 年6 月以後列印之土地、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含他項權利部)、動產(含名稱、種類、數量)、【聲請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集保存摺之「完整全部內頁」影本(須附銀行名稱及帳號、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股票(含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所所在地)、保險單(含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所有財產,並其性質及所在地;如財產附有擔保權、優先權或其他負擔,應一併表明(如抵押權、質權等),並提出該等權利之設定契約書。 (二)收入數額: 1.自105 年3 月份迄今之每月薪資袋或薪資明細單(含本俸、佣金、各類獎金、津貼等;倘若係領現金,應陳報雇主之姓名、電話、地址等連絡方式,並請雇主出具證明;如均無亦請提出收入切結書)、在職證明、薪資入帳存摺封面及內頁等證明文件、年金、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或退休計畫收支款、各類政府補助金、分居或離婚贍養費或其他收入款項在內之所有收入款項。2.聲請人目前任職於愛德拉服飾店之每月收入數額為何?(三)必要支出數額,含聲請前2 年之所有「個人」必要支出數額,且不得僅以概括、籠統方式為之,應詳列具體項目及金額製成表冊,並提出相關單據(如發票、收據、繳費證明、轉帳存摺內頁等)證明,暨說明下列事項: 1.聲請人有無與他人共同居住於租屋處?如有,該他人有無與聲請人共同負擔房屋租金?如有,請說明分擔之數額為何?如無,請說明未能與聲請人共同負擔之原因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2.依聲請人提出之106 年11月、12月手機繳費通知所示,聲請人之手機費至多僅有700 元,核與聲請人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所載之通訊費1,000 元不符,請說明原因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3.就聲請人主張交通費1,500 元之部分,請說明聲請人之上、下班交通路線、交通方式、交通費用計算方式為何? 五、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依更生程序及依清算程序所得受償之總額及其計算方法。 六、聲請人聲請更生前2 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及其計算方法。 七、提出聲請人之106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聲請人之配偶陳俊廷之104 至106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107 年6 月以後列印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八、陳報下列事項: (一)聲請人有無雙務契約(含「保險契約」)尚未履行完畢,及有無附條件買賣尚未付清價金。 (二)聲請人是否曾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清算、破產和解,或破產之案件。 (三)聲請人曾否經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或破產法受刑之宣告。 (四)聲請人曾否經法院認可和解、更生或協調,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未履行其條件。 (五)聲請人有無強制執行或民事訴訟案件現正繫屬法院之中?如有,其繫屬之法院、案號及承辦股別為何?強制執行案件係繫屬於何法院?自何時開始遭法院強制執行?目前執行情況為何?是否業已執行完畢?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