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破字第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宣告破產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0 月 31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破字第15號聲 請 人 固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顯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正如附表所示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債務人聲請宣告破產時,應附具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破產法第62條定有明文。次按非訟事件之聲請或陳述,欠缺法定要件,而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限期命其補正,逾期不為補正時,應以裁定駁回之,復為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第13條明文規定,而破產聲請屬非訟事件。 二、查本件聲請人聲請宣告聲請人破產,惟於聲請時未提出如附表所示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本件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31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婉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31 日書記官 鄔琬誼 附件 一、經股東會通過之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二、債權人、債務人清冊。 三、聲請人目前之財產狀況除所提出之地心引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外,是否尚有其他財產?地心引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每股市價為新臺幣25元之依據為何?請提出釋明資料。聲請人目前之財產狀況若尚有其他財產,亦請一併提出各項財產目前之價值及該市價之釋明資料。 四、聲請人是否有無積欠稅款?如有,稅捐機關為何?金額若干?並請檢附財政部國稅局營利事業所得稅欠稅查詢情形表。五、聲請人目前營業情形?有無固定之收入及支出?金額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