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9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買賣價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9 月 11 日
  • 法官
    趙伯雄

  • 當事人
    鍾宗懿暐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982號原   告 鍾宗懿 訴訟代理人 陳鼎正律師 被   告 暐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暐誠 訴訟代理人 簡文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尚有應調查證據事項,故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10月15日下午2 時30分許,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1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趙伯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1 日書記官 王敏芳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