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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2048號

返還消費借貸款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10 月 19 日

法官陳映如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048號

原告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訴訟代理人
林也新
被告
力大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兼法定代理 董麗敏
被告
被告
董麗敏
被告
劉文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候核辦。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映如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黃頌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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