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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21 日
  • 法官
    張誌洋
  • 法定代理人
    蘇宗仁

  • 原告
    力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張家豪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59號聲 請 人 力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宗仁 代 理 人 張家豪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2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5 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1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張誌洋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1 日書記官 李佳寧 ┌───────────────────────────────────┐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259號│ ├──┬──────┬───────┬──────┬──────┬───┤ │編號│發 票 人│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富益強企業有│106 年10月31日│ 32,550元 │ LD2708674 │ │ │ │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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