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4 月 11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87號聲 請 人 林欣安 送達代收人 徐翠蓮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717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1 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黎文德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1 日書記官 黃頌棻 ┌───────────────────────────────────────────┐ │股票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87 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今日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10161~95-ND-0010169 │9 │9,000股 │ │ │ │ │(面額仟股) │ │ │ │ ├──┼────────────┼──────────────┼───┼────┼───┤ │0002│今日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94-NE-0000118~94-NE-0000120 │3 │30,000股│ │ │ │ │(面額萬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