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269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269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將源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美紅
- 被上訴人
- 即被告
- 欣洲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熊蜀芳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因108 年度訴字第1269號給付報酬等事
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94萬
9,783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為1 萬5,525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本裁
定送達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