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05 月 14 日
  • 法官
    高文淵
  • 法定代理人
    鄧福榮

  • 原告
    瑞竹木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陳庭茵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92號聲 請 人 瑞竹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福榮 代 理 人 陳庭茵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705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1 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14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高文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14 日書記官 廖美紅 ┌─────────────────────────────────────┐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92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興進室內裝│玉山銀行北│107年9月30日│44,877元 │DA5409436 │ │ │ │修工程有限│新莊分行 │ │ │ │ │ │ │公司 │ │ │ │ │ │ └───┴─────┴─────┴──────┴─────┴─────┴──┘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