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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56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12 月 31 日
  • 法官
    王雅婷

  • 原告
    孫鳳珠即建達貨運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569號聲 請 人 孫鳳珠即建達貨運行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12月30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持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該紙支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486 號公示催告,並於本院網站公告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該附表所載支票無效。 二、查附表所載之支票,業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486 號公示催告在案,本院依職權調閱該卷卷宗,核閱無訛。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1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雅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書記官 陳湘文 ┌──────────────────────────────────────┐ │支票附表: 108 年度除字第569 號│ ├──┬───────┬────┬───────┬─────┬─────┬──┤ │編號│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臺幣) │ │ │ ├──┼───────┼────┼───────┼─────┼─────┼──┤ │001 │富康興業有限公│台灣土地│108 年7 月10日│181,230元 │EY0413690 │ │ │ │司康振木 │銀行泰山│ │ │ │ │ │ │ │分行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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