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247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247號
- 上訴人
- 李鴻良
- 訴訟代理人
- 李基益律師
- 複代理人
- 辛曼筠律師
- 被上訴人
- 移動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姜信宇
- 訴訟代理人
- 姜佳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牌照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 年2 月26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24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牌照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 年2 月26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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