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284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284號
- 上訴人
- 石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盟仁
- 被上訴人
- 藍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施權展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791,3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8,23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日起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