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90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債務人異議之訴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10 月 24 日
  • 法官
    黃信樺

  • 當事人
    德隆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華大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902號原   告 德隆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星貿 訴訟代理人 許淑琴律師 被   告 華大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華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暨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3,427,187元(即原告請求確認不存在之本院105年度司促字第428號支付命令所示之債權額),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34,957元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五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4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信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得於收受裁定正本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4  日書記官 張珮琪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