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658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658號
- 原告
- 桂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有貴
- 訴訟代理人
- 林家慶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思愷律師
- 被告
- 蘇盈臻
- 訴訟代理人
- 游鉦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 年度審訴字第349 號案件刑事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查本件蘇盈臻因涉有侵占等犯罪嫌疑,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以108 年度偵字第18204 號起訴,尚在本院110 年度審訴字第658 號刑事庭審理中,該犯罪嫌疑,確有影響於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非俟刑事訴訟終結,其民事訴訟即無由判斷,本院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183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