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4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658號

損害賠償等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5 月 13 日

法官許瑞東黃信滿宋家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658號

原告
桂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有貴
訴訟代理人
林家慶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思愷律師
被告
蘇盈臻
訴訟代理人
游鉦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 年度審訴字第349 號案件刑事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查本件蘇盈臻因涉有侵占等犯罪嫌疑,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以108 年度偵字第18204 號起訴,尚在本院110 年度審訴字第658 號刑事庭審理中,該犯罪嫌疑,確有影響於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非俟刑事訴訟終結,其民事訴訟即無由判斷,本院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183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3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許瑞東

法 官 黃信滿

法 官 宋家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4 日

書記官 洪愷翎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