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1,87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230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7 月 03 日

法官莊哲誠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230號

聲請人
台韓美味食堂餐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歆茹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7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4 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支票附表: 108 年度除字第230 號│├───┬────────┬─────┬───────┬─────┬─────┬──┤│編 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新臺幣)│ │ │├───┼────────┼─────┼───────┼─────┼─────┼──┤│ 1 │台韓美味食堂餐飲│國泰世華銀│107 年10月30日│ 35,910元 │6133370 │ ││ │有限公司 │行後埔分行│ │ │ │ │├───┼────────┼─────┼───────┼─────┼─────┼──┤│ 2 │台韓美味食堂餐飲│國泰世華銀│107 年10月30日│ 15,614元 │6133371 │ ││ │有限公司 │行後埔分行│ │ │ │ │├───┼────────┼─────┼───────┼─────┼─────┼──┤│ 3 │台韓美味食堂餐飲│國泰世華銀│107 年10月30日│ 7,970元 │6133372 │ ││ │有限公司 │行後埔分行│ │ │ │ │├───┼────────┼─────┼───────┼─────┼─────┼──┤│ 4 │台韓美味食堂餐飲│國泰世華銀│107 年10月30日│ 63,857元 │6133373 │ ││ │有限公司 │行後埔分行│ │ │ │ │├───┼────────┼─────┼───────┼─────┼─────┼──┤│ 5 │台韓美味食堂餐飲│國泰世華銀│107 年10月30日│ 56,091元 │6133374 │ ││ │有限公司 │行後埔分行│ │ │ │ │├───┼────────┼─────┼───────┼─────┼─────┼──┤│ 6 │台韓美味食堂餐飲│國泰世華銀│107 年10月30日│ 48,805元 │6133375 │ ││ │有限公司 │行後埔分行│ │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莊哲誠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 日

書記官 尤秋菊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