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0 月 3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47號聲 請 人 偉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錫銘 代 理 人 林孝樸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324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9 月2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 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書記官 張雅筑 ┌──────────────────────────────────────┐ │支票附表: 108 年度除字第447號 │ ├───┬──────┬─────┬──────┬─────┬─────┬──┤ │編 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臺幣)│ │ │ ├───┼──────┼─────┼──────┼─────┼─────┼──┤ │1 │世研半導體有│永豐銀行南│108年5月5日 │4萬3,348元│AL3518662 │ 無 │ │ │限公司 │蘆洲分行 │ │ │ │ │ │ │陳賢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