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1 月 13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79號聲 請 人 呈勖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志威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353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9 月6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13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莊哲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13 日書記官 尤秋菊 ┌───────────────────────────────────────┐ │支票附表: 108 年度除字第479 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臺幣) │ │ │ ├───┼─────┼─────┼───────┼──────┼─────┼──┤ │ 1 │城昌企業股│國泰世華商│108 年1 月31日│ 328,758元 │ LN1340337│ │ │ │份有限公司│業銀行新莊│ │ │ │ │ │ │ │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