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52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52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康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定國
- 被上訴人
- 即被告
- 詠讚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永豐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詠讚企業有限公司間因109 年度訴字第25
2 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利益
為新臺幣(下同)124 萬5,56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為2 萬0,
062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
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
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