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252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北區製冰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乾龍
- 被上訴人
- 即原告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 法定代理人
- 邱華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1年1月27日本院109年度訴字第3252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5,225,728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79,16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