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243號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243號
- 原 告
- 湯富貴
- 訴訟代理人
- 林明正律師
- 複 代理 人
- 朱峻賢律師
- 被 告
- 鼎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
- 人 曾豐佑
- 共 同
- 訴訟代理人
- 鄒孟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二時,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二時,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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