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字第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選派檢查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03 日
- 法官謝宜雯
- 當事人千里眼世訊股份有限公司、陳正烈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字第74號 抗 告 人 即 相對人 千里眼世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漢瑋 相 對 人 即 聲請人 陳正烈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間因109 年度司字第74號請求選派檢查人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0 年8 月2 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謝宜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 日書記官 劉德玉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