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248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21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4805號債 權 人 袁維潔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藝騰光電有限公司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件聲請狀雖載「自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利息」,然本件並無附表,請補正確利息起算日(利息僅能自退票日起算)。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1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