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256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8 月 26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5665號債 權 人 遠東世紀廣場第二期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史坦利斯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錫源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尚育科技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尚育科技有限公司已破產,查報是否己向法院呈報管理人,若有,請提出法院備查資料,若無,請提出公司章程、股東決議以明該公司有否選任管理人;請具狀陳報載明該公司法定代理人。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