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27240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7240號
- 債權人
- 鴻揚環境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紘億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禮驅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禮驅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理人林禮驅業已死亡,請查報債務人禮驅工程有限公司之其他法定代理人或另向本院民事庭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7240號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禮驅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禮驅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理人林禮驅業已死亡,請查報債務人禮驅工程有限公司之其他法定代理人或另向本院民事庭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