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補字第1929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1929號
- 聲請人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法定代理人
- 王綉忠
- 相對人
- 清沐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相對人選任臨時管理人事件,未據聲請人繳納聲請費。經查,本件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規定,應徵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 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1929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相對人選任臨時管理人事件,未據聲請人繳納聲請費。經查,本件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規定,應徵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 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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