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303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303號
- 原告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利明献
- 訴訟代理人
- 楊瓔鈺
- 訴訟代理人
- 朱大維
- 被告
- 東浩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薰葦即陳淑惠
兼法定代理 林巧蓁即林燕芬
人
兼法定代理 陳揚眉
人 (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303號
兼法定代理 林巧蓁即林燕芬
人
兼法定代理 陳揚眉
人 (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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