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521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521號
- 上訴人
- 富筑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漢民
- 被上訴人
- 依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本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判決提起上訴,惟未據繳納上訴費用,查本件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972,793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0,603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審判長 法 官 許瑞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