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2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30 日
- 法官楊千儀
- 原告湯富貴
- 被告鼎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243號原 告 湯富貴 訴訟代理人 林明正律師 複 代理 人 朱峻賢律師 被 告 鼎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曾豐佑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鄒孟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二時,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 日書記官 郭德釧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