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90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90號
- 聲請人
- 世禾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陳春蘭
- 代理人
- 劉麗惠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158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6 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支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290號│├───┬─────┬─────┬──────┬─────┬─────┬──┤│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新台幣)│ │ │├───┼─────┼─────┼──────┼─────┼─────┼──┤│001 │綠友建設股│玉山銀行雙│109年1月3日 │336,000元 │2416892 │ ││ │份有限公司│和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