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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33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9 年 08 月 31 日
  • 法官
    鄧雅心

  • 當事人
    鑫萬全齒輪工業有限公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330號聲 請 人 鑫萬全齒輪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文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遺失附表所示支票1 紙(下稱系爭支票),前經聲請鈞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879 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09 年2 月5 日公告於鈞院網站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系爭支票無效等語。 二、查,系爭支票業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879 號公示催告在案之情,業經本院依職權調閱該案卷宗查核無訛。又系爭支票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109 年6 月5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自應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1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鄧雅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1 日書記官 許清秋 ┌─────────────────────────────────────┐ │支票附表: 109 年度除字第330 號│ ├──┬────┬──────┬───────┬─────┬─────┬──┤ │編號│發票人 │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 1. │勇溢工業│兆豐國際商業│108 年12月31日│90,647元 │AG1221045 │ │ │ │有限公司│銀行板南分行│ │ │ │ │ │ │江簡麗華│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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