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2 月 27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74號聲 請 人 陳貞瑜 代 理 人 許芳旗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60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已於民國108年1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書記官 郭德釧 ┌─────────────────────────────────────────┐ │股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7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票號碼 │張 數│股 數 │備考│ │ │ │ │ │ │ │ ├──┼──────────────┼─────────┼───┼──────┼──┤ │0001│正揚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6NY0000232-5 │1 │903000│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