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9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3 月 3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94號聲 請 人 美商昆騰全球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史帝芬 代 理 人 黃惠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二、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717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3 月2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凱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書記官 涂菀君 ┌──────────────────────────────────────┐ │匯票附表: │ ├──┬───────┬─────┬──────┬─────┬─────┬──┤ │編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臺幣)│ │ │ ├──┼───────┼─────┼──────┼─────┼─────┼──┤ │ 001│花旗(台灣)商│高雄銀行板│107年8月24日│41,002元 │BRP1324200│ │ │ │業銀行 │橋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