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94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94號
- 聲請人
- 美商昆騰全球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史帝芬
- 代理人
- 黃惠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二、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717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3 月2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匯票附表: │├──┬───────┬─────┬──────┬─────┬─────┬──┤│編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匯票號碼 │備考││ │ │ │ │(新臺幣)│ │ │├──┼───────┼─────┼──────┼─────┼─────┼──┤│ 001│花旗(台灣)商│高雄銀行板│107年8月24日│41,002元 │BRP1324200│ ││ │業銀行 │橋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