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27566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27566號
- 債權人
- 漢來塑膠包裝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泓宇
- 債務人
- 蔡承縉即京承企業社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企業社最新變更事項登記表正本及蔡承縉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謄資料( 記事欄勿省略) 。
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27566號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企業社最新變更事項登記表正本及蔡承縉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謄資料( 記事欄勿省略) 。
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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