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0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智字第5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2 月 14 日

法官林琮欽

上訴人
高滄洋
被上訴人
台灣平安夜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江銘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尚未繳納裁判費。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975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琮欽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威同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