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補字第12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20 日
  • 法官
    洪任遠
  • 法定代理人
    李建龍、劉啟峰、林學騰

  • 原告
    羿鋒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宏錩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萬碁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補字第1203號原   告 羿鋒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建龍 送達代收人 江曉智律師 被   告 宏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啟峰 被   告 萬碁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學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12 萬4,039 元,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1 萬2,187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任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0  日書記官 黃翊芳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補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