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461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蔡文政
- 即反訴被告
- 洪貴英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叙叡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星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翁敏傑
- 訴訟代理人
- 黃敬寓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易字第901號被告蔡文政等背信等事件之刑事程序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查本件原告蔡文政等涉有詐欺犯罪嫌疑,經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以110年度偵字第1599號、1600號提起公訴,現由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下稱屏東地院)以110年度易字第901號刑事案件審理中,有起訴書及屏東地院110年度易字第901號電子卷全卷為憑,該案被告蔡文政所涉犯嫌,及取得之款項金額多寡,影響於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非俟刑事訴訟終結,其民事訴訟即無由判斷,本院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183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