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85號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85號
- 聲 請 人
- 鍾孟潔
-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5月12日
-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遺失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804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此項證券確為聲請人所遺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規定,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804 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2 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 條之1,判決如主文。
┌─────────────────────────────────────────────┐│股票附表:110 年度除字第185號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001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9466 │1 │1000│ │├──┼──────────────┼──────────────┼───┼────┼───┤│002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9467 │1 │1000│ │├──┼──────────────┼──────────────┼───┼────┼───┤│003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9468 │1 │1000│ │├──┼──────────────┼──────────────┼───┼────┼───┤│004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129 │1 │240 │ │├──┼──────────────┼──────────────┼───┼────┼───┤│005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307 │1 │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