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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5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11 月 11 日
  • 法官
    曹惠玲
  • 法定代理人
    蘇志文

  • 原告
    威勝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526號聲 請 人 威勝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志文 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401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9 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1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曹惠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1 日書記官 涂菀君 ┌─────────────────────────────────────┐ │支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526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臺幣)│ │ │ ├───┼─────┼─────┼──────┼─────┼─────┼──┤ │ 001 │褔冠廣告股│土地銀行北│110年4月10日│115,000元 │WYAA665557│ │ │ │份有限公司│三重分行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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