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勞訴字第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9 月 06 日
- 法官徐玉玲
- 法定代理人徐靜菲
- 原告江明輝
- 被告清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勞訴字第98號 原 告 江明輝 訴訟代理人 劉楷律師 訴訟代理人 詹奕聰律師 複代理 人 胡豌柔 被 告 清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 法定代理人 徐靜菲 前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葉建浩律師 被 告 眾城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兼 上 法定代理人 高頡芸 訴訟代理人 黃柏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6 日勞動法庭 法 官 徐玉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6 日書記官 王思穎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勞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