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5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租賃房屋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3 月 10 日
- 當事人王韋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512號 原 告 王韋程 訴訟代理人 劉韋廷律師 吳品蓉律師 彭建亮 被 告 快易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柏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繳納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肆萬玖仟肆佰壹拾壹元,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 理 由 一、按原告之訴,有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定有明文。又提起民事 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次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以一訴附帶請求其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者,不併算其價額,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項、第2項、第77條之2第1項前段、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以租賃關係已經終止為原因,請求返還土地或遷讓房屋之訴,係以租賃物返還請求權為訴訟標的,非以租賃權為訴訟標的,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起訴時土地或房屋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所有之利益為準(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117號裁定意旨參照)。而請求給付欠租金額與租約終止後之租賃物返還請求權、所有權返還請求權間,二者訴訟標的並不相同,亦非同時存在,無主從關係,其價額應合併計算;至租約終止後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部分,則屬附帶請求,不併算其價額(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抗字第1221號、107年度台抗字第897號裁定意旨參照)。 二、本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訴之聲明為:「㈠被告應將如附表所示之房屋(下稱系爭房屋)遷讓騰空返還予原告。㈡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346,855元,及自起 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起至清償之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並自民國110年4月30日起至返還系爭房屋之日止,按月給付原告48,210元暨按日給付原告1,500元。」依前開 說明,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為系爭房屋於起訴時之交易價額,加計原告請求之積欠租金及管理費金額核定之,不包括系爭房屋坐落土地價值在內,至附帶請求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及違約金部分,則不併算其價額。又原告未陳報系爭房屋之交易價額資料,經本院依職權查詢與系爭房屋地點、屋齡相近之不動產,於起訴時相近時點之每平方公尺交易單價為145,000元,有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資料附卷可 稽;而系爭房屋之建物面積合計為131.05平方公尺(計算式:總面積115.44平方公尺+陽臺面積15.61平方公尺=131.05平方公尺),則以上開單價計算,系爭房屋於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約為19,002,250元(計算式:131.05平方公尺×145,000元=19,002,250元)。又系爭房屋所坐落如附表所示之土地(下稱系爭土地)登記面積為1,929平方公尺,原告應有部 分為340/10000,110年度土地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215,517元,有系爭土地登記謄本在卷可憑,則扣除坐落土地價值14,134,898元(計算式:1,929平方公尺×215,517元 ×340/10000=14,134,898元,元以下四捨五入),系爭房屋之交易價 額應為4,867,352元(計算式:19,002,250元-14,134,898元 =4,867,352元)。再原告主張被告於租賃契約終止前積欠之 租金及管理費共為22,495元,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4,889,847元(計算式:4,867,352元+22,495元=4,889,847 元),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49,411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0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李宇銘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4 日書記官 黃筱玲 附表: 編 號 土地坐落 地 目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備 註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 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永和區 永利 1017 1929 340/10000 備 考 編 號 建號 建物坐落地號 建物門牌 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平方公尺) 附屬建物 (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 3284 新北市○○區○○段0000地號 新北市○○區○○路000號 鋼筋混凝土造、14層 層次面積:69.73 騎樓面積:22.11 夾層面積:23.60 陽臺:15.61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