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0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12 月 28 日
  • 法官
    謝宜雯
  • 法定代理人
    陳美雲

  • 原告
    朱寶麒
  • 被告
    威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007號 原 告 朱寶麒 訴訟代理人 鍾永盛律師 鍾佩潔律師 張學維律師 被 告 威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美雲 訴訟代理人 吳佳蓉律師 鍾安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2年11月2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2年12月28日宣判,茲因本 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有再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113年2月29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九法庭為言詞 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謝宜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書記官 劉德玉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