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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6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11 月 28 日
  • 法官
    王士珮

  • 當事人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億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667號 原 告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蘭英 訴訟代理人 許登誌 被 告 億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柏輝 訴訟代理人 陳義文律師 複代理人 洪祜嶸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二月六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士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書記官 李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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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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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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