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5 月 17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85號聲 請 人 鍾孟潔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5月12日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遺失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804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此項證券確為聲請人所遺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規定,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804 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2 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 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7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王婉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7 日書記官 鄔琬誼 ┌─────────────────────────────────────────────┐ │股票附表:110 年度除字第185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1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9466 │1 │1000│ │ ├──┼──────────────┼──────────────┼───┼────┼───┤ │002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9467 │1 │1000│ │ ├──┼──────────────┼──────────────┼───┼────┼───┤ │003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9468 │1 │1000│ │ ├──┼──────────────┼──────────────┼───┼────┼───┤ │004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129 │1 │240 │ │ ├──┼──────────────┼──────────────┼───┼────┼───┤ │005 │宏通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307 │1 │32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