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3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8 月 24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306號聲 請 人 張子明即柯大姑之繼承人 張佩英即柯大姑之繼承人 林淑珠即柯大姑之繼承人 兼 共 同 代 理 人 張正川即柯大姑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司催字第77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年3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4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連士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4 日書記官 游曉婷 ┌─────────────────────────────────────────────┐ │股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306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電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D0040070-80ND0040130 │7 │7000│ │ ├──┼──────────────┼──────────────┼───┼────┼───┤ │0002│電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5620 │1 │9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