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4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8 月 24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412號聲 請 人 吳瓊芬即吳宗明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10 年8 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遺失附表所列之證券,業經本院110年度司催字第250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已經屆滿,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該等證券確為聲請人所遺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為除權判決將所遺失之證券宣告無效以保權益等語。 理 由 一、上開股票,業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25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7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4 日民事第四庭法 官 莊佩頴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4 日書記官 李瑞芝 ┌────────────────────────────────────┐ │股票附表: 110 年度司催字第250 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票號碼 │張數│股 數│備 考│ ├──┼───────────┼─────────┼──┼────┼───┤ │0001│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D-67841-0 │1 │1000│ │ ├──┼───────────┼─────────┼──┼────┼───┤ │0002│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D-67842-2 │1 │1000│ │ ├──┼───────────┼─────────┼──┼────┼───┤ │0003│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D-67843-4 │1 │1000│ │ ├──┼───────────┼─────────┼──┼────┼───┤ │0004│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D-67844-6 │1 │1000│ │ ├──┼───────────┼─────────┼──┼────┼───┤ │0005│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D-67845-8 │1 │1000│ │ ├──┼───────────┼─────────┼──┼────┼───┤ │0006│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D-80402-4 │1 │1000│ │ ├──┼───────────┼─────────┼──┼────┼───┤ │0007│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D-84768-0 │1 │1000│ │ ├──┼───────────┼─────────┼──┼────┼───┤ │0008│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89304-2 │1 │1000│ │ ├──┼───────────┼─────────┼──┼────┼───┤ │0009│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4892-6 │1 │725 │ │ ├──┼───────────┼─────────┼──┼────┼───┤ │0010│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5331-3 │1 │390 │ │ ├──┼───────────┼─────────┼──┼────┼───┤ │0011│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6829-6 │1 │455 │ │ ├──┼───────────┼─────────┼──┼────┼───┤ │0012│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X-7369-2 │1 │33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