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4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15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467號聲 請 人 禹昌冷凍食品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雅馨 訴訟代理人 林雅芬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340 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8 月7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5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饒金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5 日書記官 賴麗莎 ┌─────────────────────────────────────────────────┐ │股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46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 │備 考│ │ │ │ │ │ │ │ ├──┼──────────────┼───────────────┼───┼───────┼───┤ │0001│晶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6-NE-0000271~106-NE-0000449 │179│1790000│ │ ├──┼──────────────┼───────────────┼───┼───────┼───┤ │0002│晶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6-ND-0000001~106-ND-0000009 │9 │9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