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4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3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486號聲 請 人 億昇倉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永堂 代 理 人 陳燕齡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35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年8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毛崑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書記官 童淑敏 附表: ┌─────────────────────────────────────┐ │支票附表:110年度除字第486號 │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總聯國際貿│兆豐銀行板│110年4月10日│336,536元 │AG1252210 │ │ │ │易有限公司│南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