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493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493號
- 聲請人
-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昭文
- 訴訟代理人
- 王瑀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274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7 月3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饒金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賴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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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4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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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票人 │付 款 地│發 票 日│到 期 日│金 額 │受 款 人│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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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耀慶、 │板橋市文化路2 │91年5 月7 日│91年7 月7 日│150,000元 │遠東國際商業│ │
│ │徐美玲 │段501號 │ │ │ │銀行或匯豐汽│ │
│ │ │ │ │ │ │車股份有限公│ │
│ │ │ │ │ │ │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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