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5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12 月 21 日
  • 法官
    陳翠琪
  • 法定代理人
    李明恆

  • 原告
    兆銀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586號 聲 請 人 兆銀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明恆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40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11月1日屆滿(110年10 月30、31日均為例假日),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1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翠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1  日書記官 曾怡婷 本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586號 編 號 發票人 擔當付款人 發票日 到期日 金額 (新臺幣) 本票號碼 備考 1 兆銀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兆銀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12月10日 110年1月25日 2,500萬元 SR350429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