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9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仲介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8 日
  • 法官
    朱慧真
  • 法定代理人
    段仰蘭、曹憲章

  • 原告
    富利旺不動產工業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1955號 原 告 富利旺不動產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段仰蘭 訴訟代理人 粘舜權律師 被 告 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憲章 訴訟代理人 謝孟馨律師 複代理人 路涵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仲介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仲介報酬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6月14日下午4時40分在本院 第7法庭行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慧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8  日書記官 黃翊芳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