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307號
- 原 告
- 張寶珠
- 訴訟代理人
- 吳宜財律師
- 複代理人
- 謝玉山律師
- 被 告
- 力祥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錦昌
- 訴訟代理人
- 李保祿律師
- 鄭錦堂律師
- 被 告
- 聖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繼弘
- 訴訟代理人
- 王慕民律師
- 孔德澔律師
- 被 告
- 沈其晃
- 訴訟代理人
- 簡燦賢律師
- 複代理人
- 簡雯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重訴字第30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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